如何申請瑞典的陪伴工作的居留許可
如果您打算與您在瑞典工作的丈夫/妻子/同居伴侶/或父母親共同生活一段時間,您應當申請居留許可。
您可以在瑞典駐北京大使館申請居留許可。在大使館獲得所有必要材料后,將把您的申請遞交給瑞典移民局。
大使館將通知您申請的結果。如果您獲得批準,瑞典移民局辦好您的居留許可卡之后會寄給駐華使館。您的卡到駐華使館時,使館會通知您來大使館領取您的許可卡。您不允許進入瑞典后再等待移民局的決定。
您所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
請注意: 所有遞交進來的申請材料,我們同時需要其復印件
如果您的丈夫/妻子/同居伴侶在瑞典:
兩套填寫完畢并簽名的申請表。
兩套填寫完畢并簽名的家庭具體情況表。
兩張六個月之內(nèi)的照片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照片將被拒收,并有可能耽誤您的申請進程,更多信息請參看照片要求 (英文)
兩張護照身份頁的復印件。使館只接受由護照持有者簽名的護照(請在護照最后一頁簽名?。┤绻麤]有護照您也可以先申請,隨后送來護照即可。
中英文對照的結婚公證書及其復印件。注意:從2011年12月1日起,大使館不再要求公證書由當?shù)厥〖壨馐耾ffice認證,也不需要“雙認證”即從瑞典大使館的認證。如果您曾在瑞典結婚,請?zhí)峁┤鸬浣Y婚證的復印件兩份。
如果您的婚姻狀況為離婚,請?zhí)峁┲杏⑽膶φ盏臒o再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公證書及其復印件。如果您未結婚,請?zhí)峁┲杏⑽膶φ盏臒o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公證書及其復印件。注意:從2011年12月1日起,大使館不再要求公證書由當?shù)厥〖壨馐耾ffice認證,也不需要“雙認證”即從瑞典大使館的認證。
邀請人和申請人的親屬關系公證書,該公證需經(jīng)當?shù)赝馐虏块T認證。
您丈夫/妻子/同居伴侶護照的身份頁的復印件兩份。
您丈夫/妻子/同居伴侶的稅務局發(fā)的身份證明 (personbevis) 兩份。
來自丈夫/妻子/同居伴侶的邀請信以及復印件。
對于陪伴自雇或陪伴工作申請人的資金擔保。您應當出示每月至少3500克朗的資金擔保及其復印件。
申請受理費1015元人民幣。如果您的簽證被拒簽,申請費概不退還。瑞典使館只接受以銀行卡支付申請費用。只有在無法使用銀行卡的情況下,才接受現(xiàn)金支付費用。
更多瑞典詳情,歡迎咨詢 YANGJHON 電話 13056687190 QQ
18260805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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